成为三岁反派崽崽的亲妈_成为三岁反派崽崽的亲妈 第94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成为三岁反派崽崽的亲妈 第94节 (第1/3页)

    ??“恩恩。”不知道妈妈和外公关系不好的裴煜祺由衷地祈福道,“希望外公的病快快好,生病真的太难受了……要打针,还要吃好多好多药呢……”

    ??“懂事的乖宝,我们回家吧。”

    ??“我们下次什么时候来看外公呀?”在生日宴上被外公夸夸后就觉得外公不是坏人的裴煜祺是真心地担心起了外公。

    ??但是想到原著里裴煜祺被夏兰枝虐待而身为外公的薛庆宇却毫不知情的剧情,薛蕙羽毫不犹豫地拒绝道:“外公要静养,别打扰外公休息。”

    ??不知道妈妈根本不想自己和外公外婆有任何接触的裴煜祺信以为真,点点头道:“等外公病好了,我们再来看外公吧。”

    ??望着关爱老人的幼崽,薛蕙羽实在难以启齿,只好点点头道:“好,等外公病好了,我们再过来……”

    ??薛蕙羽这么说着,心里却觉得孩子估计没几天就忘了,也没有继续放在心上。

    ??“别太担心啦,等他做完亲子鉴定,肯定会联系我们的。dna总不可能是假的吧……”

    ??回家后,薛蕙羽的情绪已经冷静了下来,反而安慰着一脸愁容的裴温瑜:“你刚才已经说了,如果我没有成为集团继承人,我就没办法复活。爸爸如果在看到亲子鉴定报告后,还选择了薛宏俊……”

    ??薛蕙羽冷笑了一声道:“那就是他眼睁睁地看着我去死……他虽然干着出轨的恶心事,但应该不会对我见死不救的,更何况,我看他似乎真的对薛宏俊挺失望的,薛宏俊表演自扇巴掌的戏码都没让他心疼一下。”

    ??薛蕙羽幸灾乐祸地说着,又忍不住摇头道:“现在失望有什么用,薛宏俊这个二世祖完全就是被他们养废了……从一开始做错事情就擦屁股,违法犯罪也为他兜底早早地保释出狱,如果现在还不好好教育,那真的是没救了……”

    ??和薛蕙羽想的一样,薛庆宇的确抱有着顾虑。在夏兰枝和薛宏俊终于离开后,他立刻打电话给了自己的秘书陈国文。

    ??他现在看什么都模糊,而关于女儿的事情却又下意识地觉得不能告诉夏兰枝,所以悄悄地将薛蕙羽给自己的一根头发和一根自己的头发一同递给了陈国文。

    ??“尽快进行一下亲子鉴定。”

    ??陈国文办事速度很快,再确认了亲子关系后,薛庆宇让秘书草拟了一份新的人事任命书。

    ??陈国文犹豫道:“裴温瑜先生已经是裴氏集团总裁,再任命他担任薛氏集团总经理,难免会让人意乱纷纷……薛董,真的要公布这份任命书并且让裴温瑜先生代理您吗?”

    ??“是的。”薛庆宇冷声道,“还有一个人也需要任命,任命我的女儿薛蕙羽为薛氏集团总裁。”

    ??“薛总!”陈国文震惊道,“薛小姐已经去世了,您怎么……”

    ??“那份dna报告就是我和我的女儿的。蕙羽没有死。”薛庆宇闭上眼睛,长舒一口气道,“我现在有多少股份?我想把我的股份都转给蕙羽,但是别被兰枝和宏俊知道,他们若是知道了,肯定会闹……所以找个他们都不在的日子,让律师过来一趟。等手续全部办完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宣布这些事情。”

    ??临时股东会议需提前十五天通知股东。如果裴温瑜说的那番话都是真的话,蕙羽的时间太紧迫了,他必须尽快召开股东大会。

    ??“明白了薛总。”陈国文压下心头的震惊,一脸为薛庆宇考虑的口吻道,“薛小姐没有办理过死亡证明,所以还没有走变更登记的手续,现在依旧是公司的股东。内部的股份转让只需要订立书面协议,不需要再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此外,股权转让没有规定转让的股东一定要到现场的,股东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所以,薛总若是想要私底下转让的话,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否则太太和少爷难免会察觉到异样……”

    ??“你说得对,那就由你帮忙处理吧。”

    ??“好的薛董。”

    ??接到任务的陈国文没有马上离开薛宅,而是走到了夏兰枝面前,将薛庆宇准备把股份都秘密地转给薛蕙羽和薛蕙羽没有死的事情都告诉了夏兰枝。

    ??“你说什么?他要把股份给薛蕙羽?”正在修剪花枝的夏兰枝目光一寒,恨恨地咬了咬唇道,“这死丫头确定没死吗?”

    ??“dna报告的确是亲子关系……”

    ??陈国文还以为是薛庆宇怀疑薛宏俊不是自己亲生的,要验薛宏俊的dna。如果验出来没有亲子关系,他再去狠狠地敲诈夏兰枝一笔,把报告替换了……

    ??没有怀疑是不是哪个小三小四的私生子是因为薛董事业心比较强,真没有乱搞其他男女关系。最主要的是,当年夏兰枝找上门后,得知自己还有个儿子的薛董就结扎了……

    ??陈国文奇怪道,“但薛董为什么要验和薛小姐的dna,他是怀疑薛小姐不是他的孩子吗?薛小姐既然还活着,为什么不出面呢?而且很奇怪,薛董只是养个病,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